黃彥男表示,數發部正在研擬AI相關的法規,非常歡迎各界提出建言,他也建議文化部等部會為相關產業擬定AI使用指引;就他個人觀點來說,他把AI視為一種工具,從古至今,各種工具推陳出新,例如印刷術的發明、錄影帶的發明,以及文書軟體的日新月異,都不停地影響創作者以及內容產業,而AI這種工具未來也必然會對內容產業產生革命性的影響,無論人們喜不喜歡、願不願意接受AI,AI一定存在。
關於生成式AI,黃彥男坦言,他過去一年來曾使用生成式AI製作年節賀卡,身為使用者,他也注意到侵權的責任歸屬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議題。黃彥男說:『(原音)如果說真的有侵權,是我被告,還是比如說是MidJourney被告?到底是誰要負這個責任?那當然這個就是…我覺得就是應該去探討的議題,那當然我個人是很支持就是說,像MidJourney或DALL·E這種平台公司,它應該要有授權啦!所以我會主張就是說,將來可能在regulation(法規)要求,你要做training(訓練)的時候,你要去做一些…比如說要做一些licensing(授權),當然從這個licensing(授權)的過程中,創作者可以有一些income(收入)。』
不過,比起版權爭議,黃彥男認為,AI對人類的工作權產生的衝擊可能更大。黃彥男說:『(原音)有可能你未來拍電影真的不需要人來拍,可能就是由AI工具產生這個很像真人拍的電影,甚至你可以授權人跟聲音、影像的肖像權給電影公司,它就可以利用我的人像跟我的聲音去產生一個電影,那這樣是不是會影響到我們未來的電影從業人員?我想,這都是很值得思考的問題,那這個對產業影響層面大於copyright(版權)的issue(問題),不過,這真的要去思考。』
法國專家亞歷山德拉‧班薩蒙表示,歐洲正試圖找到人類智慧產出和AI科技發展之間的平衡,歐盟的《人工智慧法案》預計今年7月左右正式立法生效,歐盟不只嚴格規定一旦使用生成式AI就必須對外註明揭露,還特別要求生成式AI公司必須將AI模型訓練機制透明化,確保使用者付費,避免大家告來告去,訴訟一大堆,希望未來能形成一個健康、透明、道德的生成式AI市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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